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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高雄大學111年校園攝影中英語圖文創作競賽

國立高雄大學通識教育中心 111年校園攝影中英語圖文創作競賽

一、活動宗旨:培養學生以影像與中、英語文字敘事創作的能力。

二、徵稿對象:本校學生。

三、收件時間:111年10月01日至111年10月28日止。

四、比賽辦法:

(一)作品主題:用影像和文字表達高大校園之美,不限校園人、事、物景等主題。

(二)作品格式

  1. 需同時以中文及英文搭配影像呈現校園故事。
  2. 請自訂作品中、英語標題(1-10字)。
  3. 攝影圖像部分800萬畫素以上,中英文敘述部分字數各100-150字。
  4. 作品檔案格式為word檔(詳如附件一),標楷體、標題14級字、內文12級字,請勿任意調整表格欄寬及格式,檔名請用姓名+學號『王小明A100000』;稿件請自留底稿,恕不退還。
  5. 每位參賽者限投稿一件,恕不接受組隊報名。

(三)報名方式:收件時間內至Google表單(https://reurl.cc/q5OOoR)填寫參賽者個人資料,上傳作品電子檔(word及PDF) ,並線上同意原創暨授權切結書,方可完成投稿。

(四)評審作業

  1. 本中心將遴選相關專長或適當人員擔任評審。
  2. 評分標準:中文敘事能力30%、英文敘事能力30%、攝影(主題表達、 創意表現、整體呈現) 20%、圖文搭配性20%。
  3. 審查結果預計於111年11 月18日公告。

(五)錄取名額與獎勵

  • 第一名:1名,頒發新台幣 5,000元獎金,獎狀乙幀。
  • 第二名:2名,頒發新台幣 4,000元獎金,獎狀乙幀。
  • 第三名:3名,頒發新台幣 3,000元獎金,獎狀乙幀。
  • 佳 作:5名,頒發新台幣 1,000元獎金,每位獎狀乙幀。
  • 入 圍:10名,頒發新台幣 500元獎金,每位獎狀乙幀。

      惟參賽作品若未符水準,經主辦單位審議後得從缺該獎項。

(六)得獎作品展覽以及頒獎

  1. 得獎作品將進行公開展示,展覽地點以及時間另外公告。
  2. 頒獎地點及時間另外公告。

(七)注意事項

  1. 得獎者須同意將作品交由主辦單位公開展示、播放或作各種形式之運用,並無違反著作權,且不另支稿費及版稅。
  2. 參賽作品之文字及圖像,須為本人之著作且係未經參加比賽得獎或未公開發表(含網路文章)之作品。不符此規則或涉抄襲者,須自負相關法律責任。主辦單位並得以取消得獎名次,追回獎金。

(八)辦理單位

  1. 指導單位:教育部深耕計畫。
  2. 主辦單位:國立高雄大學通識教育中心。

(九)活動聯絡方式:余卓潔小姐 (chochieh1997@go.nuk.edu.tw)電話07-5919486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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