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本校英文能力畢業資格檢定實施辦法,經105年9月20日105學年度第1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在案,
並經105年12月27日105學年度第2次教務會議確定通過A級及B級適用系所,並適用大學部所有學生。
二、簡敘修正內容如下:(完整辦法內容請點此→國立高雄大學英文能力畢業資格檢定實施辦法,或至「教務處教務章則課務組」查詢)
1、本實施辦法以95學年度起入學之學生為實施對象(不含西洋語文學系及運動競技學系),轉學生依其轉入年級辦理。
2、英文能力畢業資格檢定標準分為A級與B級,其標準及適用系所如下:
分級標準 |
符合英文能力檢定標準 |
適用系所 |
A級標準 |
(一)全民英檢(GEPT):中高級初試或中級複試以上。 (二)托福(TOEFL-ITP):510分(含)以上。 (三)網路托福(Internet-based TOEFL):64分(含)以上。 (四)多益測驗(TOEIC):590分(含)以上。 (五)IELTS:5級(含)以上。 (六)本校英文會考:590分(含)以上。 |
東亞語文學系、 應用經濟學系、 亞太工商管理學系、 金融管理學系、 資訊管理學系、 生命科學系、 電機工程學系 |
B級標準 |
(一)全民英檢(GEPT):中高級初試或中級複試以上。 (二)托福(TOEFL-ITP):457分(含)以上。 (三)網路托福(Internet-based TOEFL):57分(含)以上。 (四)多益測驗(TOEIC):550分(含)以上。 (五)IELTS:4級(含)以上。 (六)本校英文會考:550分(含)以上。 |
運動健康與休閒學系、 創意設計與建築學系、 法律學系、 政治法律學系、 財經法律學系、 應用數學系、 應用化學系、 應用物理學系、 土木與環境工程學系、 化學工程及材料工程學系、 資訊工程學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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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6.1.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