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.6.26起修正本校「通識課程修習辦法」及「通識課程修習學分認定細則」
說明:
一、本校「通識課程修習辦法」及「通識課程修習學分認定細則」業於113年6月11日112學年度第2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,並於113年6月26日發布本中心網頁。
二、 修正重點說明:
(1)核心通識免修向度:亞太工商管理學系修正為<無限制>,其餘各系無調整。
(2)核心通識科學素養向度:新增【跨域永續-新興科技跨域應用/3學分】及【跨域永續-碳貯存與環境永續/3學分】課程。
三、 本辦法/細則適用任一學年度入學之學生,請逕自本中心網頁-修課規定處下載
通識教育中心謹上113.06.26